6月25日下午,公共基础教育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玉兰园校区办公楼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要求。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裴小鹏主持,院长李辉及中心组(扩大)成员参加。
会议要求,要坚定政治方向、恪守学术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要严谨治学,力戒浮躁,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要遵守社会公德、健康生活、维护家庭和谐,增强纪律意识。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活动。遵守家庭美德,维护家庭和睦,妥善处理家庭关系。不得因个人问题影响工作,更不得将负面情绪带入课堂或与学生交往中。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自我约束和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院风学风。
会上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陈芳、徐超、常利娟、李红分别领学。裴小鹏、王晓英、李红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撰稿人:王晓英 审核:裴小鹏)